中医是如何辩证施治?
中医的辨证论治犹如警察的破案,法官的审判。
辨证论治分了两个部分辩证与论治。辩证的过程就是收集证据的过程,论治的就是具体的治疗。
病人身体不适,来找中医看诊,中医通过望闻问切收集病人信息,然后梳理分析信息,确认病人现在的身体的病因是什么,主要矛盾是什么,次要矛盾是什么,确定病名,确认证型。
在中医学中,有“症”、“病”、“证”等,其概念各不相同。
“症”,是指疾病的单个症状以及舌象、脉象等体征。如恶寒、发热、头痛、恶心、气短、面色苍白、苔腻、脉细等,都是症。任何疾病的发生、发展,总是通过若干症状而显示出来的。因此,症是机体有了病变的客观表现,是判断疾病,进行辨证的主要依据,所以,《辞源》说:“症俗字,读如正,病之征验也。”但症状毕竟只是疾病的现象,还不是疾病的本质,只有充分地收集各种症状,并通过综合分析,才能透过现象认识疾病的本质。
“证”,是在中医学理论的指导下,通过综合分析各种症状和体征等,对疾病所处一定阶段的病因、病性、病位等所作的病理性概括。如风寒表实证,其病因是“风寒”、病性属“实”。病位在“表”;又如心阳虚血瘀证,其病位在“心”、病因病性是“阳虚”与“瘀血”。所以,证是对致病因素与机体反应两方面情况的综合,是对疾病本质的认识。此外,有“证候”一词,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含义。一是证候就是指证,为证的俗称。二是证候为证的外候,一般指代表某证的主要症状、舌象,脉象等,即某证反映出来的现象总称。三证候寓有证之火候的意思,提示病情的发展传变趋势。
“病”,是对疾病全过程的特点与规律所作的概括。在中医学中提到的病名很多,其命名方法多种多样:①根据某一个或几个突出的临床表现而确定的,如白喉、麻疹、消渴、咳嗽、带下、经闭、龟背,疔疮、脱肛,疝气、雀盲,梅核气等,此乃中医病名命名的主要方法;②有一部分疾病,由于病情发展较快,主症不固定,或者病情较复杂而主症不突出等,因而,也有按病因病理确定病名的,如湿温,秋燥、胸痹、虚劳、痰饮、肺痿等;③有少部分疾病,根据其病变部位而命名,如肺痈等。此外,百合病、狐惑病、太阳病、厥阴病等,属于古代的一些特殊病名,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,根据部分人的经验而提出来的。
“证”、“症”、“病”的关系
从上述“症”、“证”、“病”的不同概念可以看出,‘病”与“证”的确立,都是以“症”为主要依据。正是由于“病”与“证”的概念并不相同,所以,临床上有“异病同治”、“同病异治”等不同。
同病为什么要异治?异病为什么可以同治?
其前提是“证”的异或同。相同的“病”,因发病原因、时间和患者机体反应性等的不同,而表现为不同的“证”,应当用不同的方法治疗;同一‘病”,在不同的阶段,由于邪正斗争有消长盛衰的变比,亦可反映为不同的“证”,也要用不同方法治疗,这就是“同病异治”。如感冒病,有发热、恶寒,头身疼痛等症状,属病在表,但由于致病因素和机体反应性不同,又常有风寒证与风热证等的不同。只有把感冒所表现的“证”,是属于风寒还是属于风热辨别清楚,才能确定使用辛温解表或辛凉解表的治疗方法,给予适当的治疗。但在临床实践中,很多人甚至包括许多中医临床工作者,治疗感冒病,不论风寒证与风热证,都用感冒清热冲剂治疗,实际上是“病”、“证”不分的结果。不同的疾病,相同的病因,表现为相同的“证”,可以用相同的方法治疗;不同的“病”,在其发展过程中,出现了同一性质的“证”,也用相同的方法治疗,这就是“异病同治”。如水肿病与泻泄病,虽然其主症各不相同,但都可以出脾肾阳虚证,因而均可以采用温补脾肾的治法。
从以上可以看出,同一“证”可见于多种“病”,而同一“病”的全过程和不同的邪正斗争形式,又可反映为多种不同的“证”。而且,中医治病主要不是着眼于“病”的异同,而是着眼于“证”的区别。相同的证,用基本相同的冶法;不同的证,用基本不同的治法,即所谓“证同治亦同,证异治亦异”。而目前中药新药的开发,大多注重“病”,而往往忽略“证”,其实质是颠倒了“病”与“证”的关系,从而导致很多所谓治疗专病的专药经不起临床实践的检验。
总之中医看诊一般辨证论治,辩证的关键是通过望闻问切收集证据,确立证型。
确立证型以后,再考虑治疗,根据证可以选择内服中药,外敷,针灸,推拿,手术等治疗方式。
辨证论治,不是知道病名就可以用药,这一点切记,比如胃溃疡,中医病名是胃脘痛,证型有多种,比如肝郁辱脾证,确立证型就知道了病因和矛盾所在,就可以开疏肝理气,健脾养胃的处方,病交代病人饮食禁忌。